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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2    点击数: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州市司法局

 

 

滨发改信用〔2020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构失信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发改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展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面梳理排查。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面向市场主体出台的政策、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合同协议要进行全面清查,对由于政府责任导致的政府与企业纠纷案件进行再次全面核实,实事求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请将梳理出的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台账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信用管理科。

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分类施策、限期整改,切实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本系统内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彻底清理存量,严防发生增量。对截至去年年底列入工作台账、法院尚未判决的政府与企业纠纷案件,请相关县(市、区)、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

建立督导机制。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每月20日将清理整治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直至台账“清零”为止。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汇总分析全市专项治理进展和政务诚信建设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向各单位通报进展情况。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的部门(单位),将进行重点督导约谈。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邱馨平、朱利慧,联系电话:3188211、3162787,电子邮箱:bzxyglk@163.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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