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于9月8日、9月22日分别下发了《2020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为抓好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对照《检查指标》,对各单位开设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整改,并做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的信息报备工作。现就全市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滨州市现纳入全国政府网站报送系统的政府网站49个;因机构改革未纳入报送系统的6个,正在按照政府网站监管要求加快整改进度,待网站完善后纳入监管;域名不规范的政府网站7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全市政务新媒体已备案536个,正在申请注销的3个。未进行备案的政务新媒体3个,现正在按照程序进行备案。查出仿冒官方账号的新媒体4个,已要求相关县市区通知当事人依法关闭或采取变更开设主体迁移信息。
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备工作情况
近期,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对各级行政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含小程序),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进行了全面梳理。9月29日,完成了全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信息报备工作,全市共报备政务新媒体信息513个,已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组织不严密。落实通知要求不坚决、打折扣,4各单位未按通知要求时限上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个别单位误把材料直接发省政府办公厅邮箱,造成不好影响;2各单位原联系人变更未及时向市府办报备,造成找不到联系人。以上单位工作不扎实、不到位情况,影响了全市向省政府汇总上报工作进度。
(二)业务不熟练,监管不到位。11个单位对通知要求及上报(模板)指引不学习、不研究,频繁出现漏报、误报和重复提报现象;机构改革后,部分单位政府网站域名和政务新媒体开设主体与账号名称不相符;对“山东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还存在该纳入的不纳入,不该纳入的不清理的问题;有的单位对以个人名义开设的仿冒账号未采有效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个别县(市、区)未按要求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季度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为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县(市、区)和政府各部门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按监管要求做好维护、更新并对照《检查指标》落实相关要求,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
(二)明确监管内容。做好备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严格新设网站(包括业务系统)和政务新媒体审核,并对新开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进行备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明确和细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指标。
(三)强化监管措施。各单位可通过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公司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指标进行软件检测,及时全面找出网站和新媒体存在的问题。及时调度督导各级各部门结合软件检测结果,加强问题查找和整改,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级监管和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
(四)实行量化推进。以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和检查为契机,全面完善网站功能设计,对指标逐项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标准、时限。市政府办公室计划10月中下旬举办一期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专职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
各单位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指出的其他单位出现的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新媒体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新媒体依法、健康、平稳运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